2013年
南宁市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南宁市人民路东段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人民东路:1—232号(不含4--150号的双号)、北二里全段;人民路:金
朝阳小区;沙井街:全段;西关路:6号、关东街;银兴大厦:1--4栋;人民东路:置地广场小区;共和北路:单号113-153、157-207;双号126-150、154-166、174-258的居民宅及155、152、172、168、209(城建局、市建筑设计院、共北小学、共和银行、168大厦、伊斯兰教堂、第七人民医院);新华街:1号(南宁市消防支队);北宁街:1-80、43、41、42(居民宅、兴宁公安分局、团市委、区储备局);民主路:31、47、49、50(农牧局、环卫局、区民政厅、市文化宫);朝阳路:2、4、6、8、10栋、24号(居民宅、市粤剧团宿舍(已拆),49号、53、55、57、68号(建工大院、房产局公房、金山广场小区等);民生路:38号、11-67号(南宁饭店、居民宅);新民路:46、48、67、交通厅三大院(民主新民路口至公园路口(兴宁区范围内);望州路:北一里1—193号;北三里、北四里、双号2-26号(望州路全段);望州路:望州南路与望州路交叉路口至望州园湖路口全段;民主路:望仙坡小区、都市物雨小区、力元新城、阳光新都、都市华庭、斯壮大厦、聚宝苑、畔园居等小区(从双孖井—公园路—中华北湖路口—园湖路—民主路环线内地段);中华路:1-7号。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居住在兴宁区的儿童。
(一)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