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南宁市幼升小参考资料:2014年南宁市清川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南宁市清川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地段】:
大学东路79号、81号、85号、87号、89号、91号、162—1号、162—2号、164号、166号、168号、170号、172号、174号、176号,大岭路98号、81号、79号、77号、75号、73号,凤岭路6号,大化路1号、4号;陈东路18号、28号,陈村路3号,陈西路23号、45号,清川大道1号,西江路13号,相思湖东路3号。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入学办法】: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报名时间】:7月5日、7月6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各小学公布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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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宁市清川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大学东路79号、81号、85号、87号、89号、91号、162—1号、162—2号、164号、166号、168号、170号、172号、174号、176号,大岭路98号、81号、79号、77号、75号、73号,凤岭路6号,大化路1号、4号;陈东路18号、28号,陈村路3号,陈西路23号、45号,清川大道1号,西江路13号,相思湖东路3号。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