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2013年1月1日前已入户东区(包括沙湾东区和金沙湾居委)户籍或已购买沙湾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手房(金沙
丽水和金沙湾四、五期除外)业主直系适龄子女电脑派位学生。
南村村民委员会户籍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
年龄为六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9、30日两天。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2:30时~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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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1.2011年1月1日前已入户东区(包括沙湾东区和金沙湾居委)户籍或已购买沙湾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手房(金沙丽水和金沙湾四、五期除外)业主直系适龄子女电脑派位学生;
2.南村村民委员会户籍适龄儿童;
对口中学:番禺中学、象达中学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择校
2012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实行通知入学与报名入学相结合。凡在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各小学及早公布报名办法,通知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监护人)到学区规定的学校报名;本镇以外户籍的儿童可由其家长(监护人)到万翔学校报名。报名时间:5月14日至5月31日 (学校办公时间内)。
(二)招生对象
1.2011年1月1日前已入户东区(包括沙湾东区和金沙湾居委)户籍或已购买沙湾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手房(金沙丽水和金沙湾四、五期除外)业主直系适龄子女电脑派位学生;
2.南村村民委员会户籍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有关事项说明
1.购买沙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手房包括:翠园新村、翠园东一街、翠园西一街、乐怡苑、乐怡苑一街、荷景花园、荷景二区、翠怡轩、教师村、永兴楼、中华大道484号、沙湾大道17号、玉树新街、教育大街、体育大街、东园新村、恒盛花园、丽景华园、雅荷居、荷悦居、荷雨居、丽景居、金沙湾、泰昌大厦、金沙丽水。
2.南村村民委员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在中心小学和育才小学中一次性选择入读。
3.因拆迁而安排到沙湾房地产开发区建房的拆迁户(含购买拆迁户用地的)不纳入沙湾东区学区范围。按其户口性质划分学区,即属于农民户籍的到本村小学就读,属于居民户籍的到户籍所属学区就读。
4.原沙湾自理粮户口的按沙湾旧墟镇居民处理,其户主直系子女按户籍所属学区到西村育才小学或京兆小学就读。
5.在沙湾房地产开发公司、祈福水城和怡景苑购买商品房、别墅地,只能一房(地)办理一户业主直系子女入学。购买商铺不作为办理入学的依据。
6.中途转学到镇外学校就读,而后需回读的沙湾户籍学生,安排回原校就读。
7.凡属中心小学或实验小学的招生对象,因读一年级时没有参加电脑派位,而中途要求转回两校入读的,统一安排到沙湾镇兴贤小学入读。
8.驻沙湾的区公安、边防武警、军官训练团、武装基地部队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凭部队师级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小学或实验小学就读。
9.万翔学校只可招生小学生,华阳学校只可招收初中生。
10.非沙湾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报读万翔学校,如要求到镇内公办学校就读,按《印发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番府〔2010〕110号)进行“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11.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居住地与学校半径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视各小学的招生容量安排学位。
12.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要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可随班就读或送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并报区教育局普职教科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
13.为了确保我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各办学单位、学校、幼儿园配合做好工作,不能招收6岁适龄儿童继续在幼儿园就读。凡适龄儿童入学率达不到100%的小学、村、社区居委会,当年不能在教育方面评先。
(四)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注册。学校在为新生注册时,要对《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进行验证,并将接种的情况转记到《学生疫苗接种卡》(该卡学校可到当地医院防疫组领取),作为学校学生档案资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