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撤去餐具。谓用完餐。
引明 李贽 《子由解老序》:“主人怜我,炊黍餉我,信口大嚼,未暇辨也。撤案而后问曰:‘岂稻粱也歟!奚其有此美也?’”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