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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更新时间:2022-10-31 12:02来源:未知

问: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怎样转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院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归档的机构办理转入手续。中共预备党员必须在预备期满前办理转入手续。

什么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应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1、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的;

2、自费出国留学的;

3、自由职业或灵活用工;

4、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邢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团结西大街23号

邢台市就业服务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

邢台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核心: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

邢台市创业指导中心: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

邢台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

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要求:“党员工作企业、经常居住地产生变动的,或是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之上而且地址相对固定,理应迁移组织关系。具备审核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能够在全国范围立即互相迁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受党员组织关系时,如必须,可以采用适度方法核对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属党组织依然承担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可无端拒转不接党员组织关系。”

因而,毕业生党员要依据工作、学习、生活变动的具体情况,在毕业离校前按要求及时办理迁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签到,那也是党员主动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的主要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