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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自考毕业所需材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1-11 14:01来源:未知

学生办理毕业审理时需要递交材料:

一、线上评定通过的“前置学历”

办理毕业时要递交“前置学历”影印件一份。

二、线上未通过认定的“前置学历”

办业务时要递交“前置学历”正本以及影印件二份,及其有效期达到业务查询时间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法可通过“学信网”查看。

之上证明文件中名字或身份证号与自考考试考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证明文件。【查看更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表明】

三、“前置学历”证书丢失

要递交“前置学历”证书正本的考生,如“前置学历”证书正本遗失,要递交《学历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延迟毕业纪录,但舞弊课程不属此次申请毕业专业

学生应用同一准考号报名多个自学考试专业,有延迟毕业纪录,但舞弊课程不属此次申请毕业专业,由考生递交申请,经市自考办评审并造册汇报,经省自考办审核通过后才可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