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邢台市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有考生入场时需要出示: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准考证
3、“河北健康码”绿码
4、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5、本人“行程码”
6、首考科目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健康码均可,样例说明点此查看)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从考前第7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经治疗好转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不得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样例见附2),出示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1)、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考点安排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连续两次超过(含)37.3℃的,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注意事项: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