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提交材料:
审批报考人员报考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文凭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件明和别的相关信息(如:学籍、户口、定居、社保、从事会计工作期限等)。
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根据“考试报名”或“注册”作用,挑选对应的报名等级,提交对应的资料照片或是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请优先访问上传照片效果,以免造成报考审批)。
相应材料的规定(数据采集主页可下载图片处理工具):
1、本人最近白底证件照(规格像素295*413,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KB);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相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相片(格式为jpg/jpeg);
4、最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相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
5、从事会计工作证实扫描件或相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盖公司公章);
6、在校生证实扫描件或相片(如学生证等,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
7、真实性承诺书扫描件或相片(需自己手写签名,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
测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遵循《会计法》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举动。
3.喜爱财务工作,具有对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前提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我国教育局承认的高中学历(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前提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有博士学位。
6.根据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四)以上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文凭或学位。
(五)以上相关会计工作年限,截至日期是2022年12月31日。参与初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获得要求文凭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长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宣布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长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