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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2-11-28 10:53来源:未知

2022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任何阶段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觉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者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初在全国范围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3、严禁院校或任何组织取代报名,对违规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者自己担负。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对策,有效分流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错时、避峰预约确定。申请者可在资格审查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调整。

5、请申请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标准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资格审查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资料不全等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和资格审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者自己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