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阳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地点+条件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8:00至10月7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33号窗口。
现场确认地点二:汉阳区显正街122号武汉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汉阳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汉阳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武汉市教育局认定,在我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或者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汉阳区指定体检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122号,联系电话:84812833)。申请人也可就近选择武汉市其它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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