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要求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及其艺术(美术、音乐、舞蹈类)、体育专业测试费,并持《户口簿》、自己《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院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定的报名处(站)开展数码拍照,身份信息收集和校验,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需要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开展身份信息校检,未进行身份信息校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2、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及其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3、在我省入读国内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定的报名处(站)报名。
4、报名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名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5、报名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有关学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统考前已确认被相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用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用。
6、报名面向脱贫县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备学籍的学校就读。
7、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报表,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1)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企业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撤出军队服役的考生;②烈士子女(士兵烈士子女除外)考生。须持相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实。
(2)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诚信协同鼓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
以上各种考生证明文件和有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核查并归纳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2023年5月10日后将不会接收考生证明文件和有关登记表),审批(检测)达标,并进行公示后,录用时可享受国家发布的普通高考照料政策。
(3)现役军人儿女。①士兵烈士子女;②平常荣获二等功或是临战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儿女,一至四级残疾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驻我国确立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海岛工作累计满20年士兵的子女,在国家确立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是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海岛工作累计满10年的士兵儿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航行最大年限的空勤士兵的子女,从业舰船工作满20年士兵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士兵儿女考生。须写下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残废公安干警儿女考生,由各个公安部门依照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
(5)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自己《居民身份证》正本经核查后留影印件备查。
(6)报名高校举行的少年班考生,须持相关高校填发的准考证。
(7)报名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生及残疾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户口簿》、自己《居民身份证》正本,经核查后留影印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