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省
河源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河源市源城区金沟湾小学招生信息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新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
为均衡新市区教育资源配置,方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府办[2006]4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新市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和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入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事项
(一)划定入学区域
源城区金沟湾小学:西至京九铁路以东,东至河源大道以西,北至河源火车站(站前居委会),南至西一路(路南居委会,路北居委会)。
二)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具有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隶属兴源派出所、源西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埔派出所管辖的居民户口,在市直3所公办小学和源城区金沟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埔小学等学校入学区域内居住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要求,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鉴于新市区公办小学的班额已远远超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额,学校已无法提供学位借读,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
(三)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查原件、交A4复印件)。
1.本学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1)户口本(包括“地址页、适龄儿童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3项内容,缺一不可)。
适龄儿童独立户口或与房产证持有人(或租房人)不是同一户口本,要准备好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持有人(或租房人)之间的关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祖孙)证明(可出示公安局派出所的直接证明,也可使用证件关联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适龄儿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的住房证明材料,即适龄儿童本人直系亲属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等材料。
若房产证抵押,须到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科查阅复印,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章。若是租房合同,须到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并加盖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章。
(4)儿童健康检查表、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2.在市区居住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
(2)适龄儿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市区居住5年(含5年)以上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等材料。
若房产证抵押,须到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科查阅复印,复印件加注“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章。若是租房合同,须到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并加盖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章。
(4)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市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5)适龄儿童父母持源城区计划生育办证中心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儿童健康检查表、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其他非户籍人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只能在市直3所公办小学和源城区金沟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埔小学等学校学位不超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班额的情况下才安排就读。
(四)学位申请分类方法
根据适龄儿童父母提交的入学证明材料,学校视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住房等状况进行学位申请分类排序。
A类:
河源市区户籍(即具有河源市源城区隶属兴源派出所、源西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埔派出所管辖的居民户口)适龄儿童,父(母)在入学区域地段内购有房产。
B类:
1.河源市区户籍(即具有河源市源城区隶属兴源派出所、源西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埔派出所管辖的居民户口)适龄儿童,住祖辈合法自有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或父(母)其它形式自有住房且有合理证明;
2.河源市区户籍(即具有河源市源城区隶属兴源派出所、源西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埔派出所管辖的居民户口)适龄儿童,父(母)在入学区域地段内租房居住,有合法租赁手续。
C类:
非河源市市区户籍,父(母)在学校入学区域地段内购有房产。
(五)学位安排原则
按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住址等学位申请分类状况,学校按A、B、C类顺序录取。在规定的申请期内,学校受理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市直各公办小学不得跨入学区域招收一年级新生。
(六)取得新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具体操作程序
第一阶段(由新市区各幼儿园负责):
放暑假前,新市区各幼儿园召开适龄儿童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详细向家长说明入学区域、申请学位时间及申请学位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幼儿园将《河源市2013年秋季新市区公办小学入学区域示意图》放大后,张贴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同时将《河源市2013年秋季新市区公办小学入学区域示意图》复印给每一位适龄儿童家长,让他们随时了解入学区域情况。
8月18日,各幼儿园通过校讯通平台发送信息给每一位适龄儿童家长,提醒他们在19-20日到适龄儿童所属入学区域小学申请学位。如果幼儿园没有将入学的有关事项详细告知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造成该适龄儿童无法入学的,由该幼儿园负责。
第二阶段(主要由市直公办小学负责):
8月19-20日,市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带齐第三条规定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适龄儿童所属入学区域小学进行验证登记,确定学位(幼儿园适龄儿童的家长由幼儿园负责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验证登记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
8月21日,新市区公办小学将确定的名单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hyxab2009@126.com。
8月23-29日,新市区公办小学将确定的入学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的网页上进行公示;市教育局同时将确定的入学名单在河源市教育局网页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材料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父母姓名、家庭住址、户口本、房产证、体检证等(见附件2)。
8月30日,各小学在公示时间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给入学通知书,并予以学籍注册。适龄儿童家长凭身份证和户口本直接到所属入学区域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源城区所属金沟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和东埔小学等学校的学位申请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源城区教育局通告。
二、新市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入学事项
鉴于市直3所公办小学和2所公办初中没有学位安排插班生,新市区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全部安排到源城区金沟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和东埔小学等学校就读,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全部安排到源城区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就读。
(一)转学登记及办理入学手续时间:2013年8月29日—31日。
(二)办理地点
小学:源城区金沟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和东埔小学。
初中:源城区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
(三)转学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查原件、交A4复印件)
1.本学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转学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1)《学生转学联系函》。
(2)户口本(整本复印)。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同上)。
(4)转学所需的其他学籍资料。
2.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转学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1)《学生转学联系函》。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整本复印)。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市区居住5年(含5年)以上的居住证。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同上)。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市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源城区计划生育办证中心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源城区金沟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埔小学、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等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才安排转学。
(四)插班生入学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河源市教育信息平台学籍管理系统使用方案>要求,市内学校转学一律在学籍管理系统上进行,不用出具《学生转学联系函》,市外学校转入市内学校,才须出具《学生转学联系函》。具体见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公示制度。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必须按要求予以公示,家长对公示有异议的,学校必须作出答复。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和幼儿园不按此通知操作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市一、二、三小如招收入学区域外的学生,造成入学秩序混乱的,严格追究校长责任。
(三)监督制度。教育部门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学生、家长和社会其它人士对入学工作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或者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投诉,由教育行政部门责成有关学校作出书面答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投诉电话:3387292;市教育局人事科纪检监察投诉电话:3386355。
四、其他事项:
(一)民办学校不划分入学区域,如有需要,家长可根据自己子女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读。
(二)此通知由源城区教育局转告源城区属幼儿园及金沟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埔小学、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
(三)此通知同时在河源市教育局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