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刑具名。
引章炳麟 《与篁溪书述狱中事》:“而狱卒復造私刑为钳剥计,其法以帆布为梏,反接两手缚之,加以木楔,名曰软梏。梏一小时许,则血管麻木,两臂如针刺状,虽巨盗弗能胜,号呼宛转,声彻全狱,其虐较拶指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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