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税代利,即国营企业由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按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缴纳税金。
引《光明日报》1984.5.16:“去年已经实行了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务院决定,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进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从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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