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封爵受职。
引《穀梁传·隐公元年》:“邾 之上古微,未爵命於 周 也。”《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大启爵命,以示四方。”吕向 注:“爵,谓封侯也;命,谓一命受职。”唐 韩愈 《省试学生代斋郎议》:“於是选大夫士之子弟未爵命者,以塞员填关而教之行事。”清 方苞 《书<周颂·清庙诗>后》:“凡爵命公、侯、卿、大夫皆於 丰 庙。”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