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捐钱给政府充作救济金。
引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蜀冈录》:“应庚 以捐賑赐光禄寺少卿衔。”清 冯桂芬 《与当事论捐办防堵书》:“窃谓捐办防堵与捐賑不同。”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