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怪异荒谬。
引清 林则徐 《会谕澳门同知再行谕饬义律缴土交凶稿》:“此后,凡有批諭,不收不看,飭令洋商通事传諭,则竟掩耳走避,实属怪谬异常。”严复 《原强》:“当日之怪谬,苟记载其事而传之,将皆为千载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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