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酬奬”。
⒉ 给以奖赏。
⒈ 亦作“醻奬”。给以奖赏。
引《梁书·儒林传序》:“朕日昃罢朝,思闻俊异,收士得人,实惟醻奬。”《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归义建绩者,随劳酬奬。”宋 范仲淹 《议守》:“少田处,许蕃部进纳荒田,以迁资酬奬,或量给价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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