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挨户。
⒈ 犹挨户。参见“挨户”。
引清 郑燮 《范县署中寄舍弟墨书》:“汝持俸钱南归,可挨家比户,逐一散给。”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