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姑母的丈夫。
引《北齐书·高隆之传》:“父 干,魏 白水郡 守,为姑壻 高氏 所养,因从其姓。”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