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二、四、六、八、十诸偶数。此五数相加为三十。
引《易·繫辞上》:“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宋 杨杰 《五六天地之中合赋》:“地数杂而不纯,天数纯而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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