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
⒈ 明 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
引明 陆容 《菽园杂记》卷五:“濬县 王都宪 越 之父,既葬被发,而丧其元,求之不得,乃刻木以代而葬之。”《平山冷燕》第十二回:“平如衡 也笑道:‘兄为都宪之后,门生故吏,满於 长安。’”《中国谚语资料》:“都宪叩头如捣蒜,侍郎扯脚似烧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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