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出继,过继给他人为后代。
引《晋书·顾众传》:“众 出后伯父,早终,事伯母以孝闻。”《周书·柳庆传》:“庆 出后第四叔,及遭父忧,议者不许为服重。”《旧唐书·赵王福传》:“赵王 福,太宗 第十三子也, 贞观 十三年受封,出后 隐太子 建成。”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现任大臣子弟登第》:“弘治 十八年乙丑,第一甲二名 谢丕,又为 迁 之子,以出后其叔 选,不书本父 文正公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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