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辩白昭雪。
⒈ 辩白昭雪。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十三:“摄 固 下狱治之,诬以赃罪, 固 竟坐停仕。既而上官数为辩雪。
引治平 中,乃得 广州 幕职。”明 张居正 《答总宪李渐庵言驿递条编任怨书》:“白 令,访其在官素有善政,故特旨留之,大疏为之辩雪,殊愜公论。”清 昭槤 《啸亭杂录·朱白泉狱中上百朱二公书》:“若以参词核之,不復少加辩雪,将含垢后世,传笑四方, 额 实无以自容于天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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