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亲夫。
引《元典章·刑部四·谋杀》:“省议 李政、何阿安 所犯,係因姦杀死本夫,其二人俱各处死。”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四》:“有姦夫杀本夫者,姦夫首於官。”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邓县尹》:“衡水 某村,有妇人与豪右私通而谋杀本夫者,为尸姪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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