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小的过错。
引《明史·杨士奇传》:“荣 晓畅边务,臣等不及,不宜以小眚介意。”清 曾国藩 《箴言书院记》:“此犹小眚,过是,诛罚重矣。”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