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礼赠助丧之物。
引《魏书·阳平王熙传》:“詔有司监护丧事,礼賵有加。”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