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杀戮于社神木主之前。语出《书·甘誓》:“弗用命,戮于社。”
⒈ 谓杀戮于社神木主之前。
引语出《书·甘誓》:“弗用命,戮于社。”孔 传:“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之於社主前。”唐 独孤及 《为张濠州谢上表》:“顷身陷凶族,待罪黄沙,戮社衅鼓,职臣之分。”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