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监督主管。
引《后汉书·宦者传·蔡伦》:“﹝ 元初 ﹞四年,帝以经传之文多不正定,乃选通儒謁者 刘珍 及博士 良史 诣 东观,各讎校家法,令 伦 监典其事。”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