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农具。
引《周礼·地官·遂大夫》:“正岁,简稼器,修稼政。”郑玄 注:“稼器,耒耜鎡基之属。”《宋史·冯京传》:“给稼器,餉粮食,使之归。”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