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供人临时歇脚的小客店。
引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民俗》:“其正酒店户,见脚店三两次打酒,便敢借与三五百两银器。”周立波 《金戒指》:“这脚店孤立在村尾,离开最近的人家也有半里地。”
⒈ 兼卖酒食的小酒店。
引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民俗》:「其正酒店户,见脚店三两次打酒,便敢借与三五百两银器。」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酒肆》:「除官库、子库、脚店之外,其余皆谓之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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