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奸胥”。
⒉ 旧指官府中巧于舞弊的小吏、衙役。
⒈ 亦作“奸胥”。旧指官府中巧于舞弊的小吏、衙役。
引宋 陈亮 《吏部侍郎章公德文行状》:“立案税籍,得豪民姦胥要领。”郑观应 《盛世危言·税则》:“虽有奸胥,安能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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