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对罪过的惩罚。
引《汉书·谷永传》:“臣闻灾异,皇天所以谴告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畏惧敬改,则祸销福降;忽然简易,则咎罚不除。”《后汉书·和帝纪》:“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