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求之太过,超出恒常。语出《易·恒》:“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孔颖达疏:“浚,深也。最处卦底,故曰深也。深恒者,以深为恒是也。”
⒈ 谓求之太过,超出恒常。
引语出《易·恒》:“初六,浚恆贞凶,无攸利。”孔颖达 疏:“浚,深也。最处卦底,故曰深也。深恆者,以深为恆是也。”明 唐顺之 《与杨蕉山书》:“且夫直前太鋭,近於用壮;取必太过,近於浚恆。在《易》固有戒矣。”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