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指官吏辞职或解职而返回私宅。
引《晋书·王导传》:“则如君言, 元规 若来,吾便角巾还第,復何惧哉?”《魏书·太祖纪》:“秋七月,镇西大将军、司隶校尉、 毗陵王 顺 有罪,以王还第。”《南齐书·豫章文献王嶷传》:“七年,启求还第,上令世子 子廉 代镇东府。”《新唐书·张平高传》:“贞观 初,为 丹州 刺史,坐事,以右光禄大夫还第。”《宋史·王贻永传》:“貽永 自言宠禄过盛,愿罢枢筦,解使相还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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