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2000年5月经
吉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0年,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长春财经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门类和管理学门类为主,兼有法、文、工等多学科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财经类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吉林省省会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53.03万平方米,总建筑26.1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6.49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12万元。学院建有现代化教学楼、图书馆、标准体育场和体育馆,设有数字化校园网络、大型电子阅览室、实验室、报告厅、实习实训基地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在校生近万人。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生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财经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建院十多年来,学院秉承“博学厚德,自强不息”的校训,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初步形成了注重实践育人,注重学生外语、计算机和写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从业资格培训,努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办学特色。多年来,学院坚持依法治院和以德治院相结合,注重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走内涵发展道路,积极培育为人师范、严谨治学的教风和乐学、勤学、会学的学风,促进优良校风的形成。同时,积极开展学习型大学与和谐校园建设,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大学生创业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基础。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此外,学院还设有院综合奖学金、院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激励优秀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吉林财经大学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有60余年办学历史,在会计、金融、财政、税务、国际贸易、工商等学科和专业领域师资力量雄厚。吉林财经大学长春财经学院以此为依托设有会计、金融等九个系,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英语、日语共21个本科专业。
学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由吉林财经大学指导,教学副院长由吉林财经大学选派。学院教师主要来源于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现已组成了一支450余人的专任教师队伍,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19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251人。在学院教师中,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优秀教师 。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始终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通过深化教学改革,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加强课程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拥有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12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学校强调以校本为重点,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工作,以科研促教学,促人才培养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3年来,学院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教科研课题35项;在省级及其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2篇,其中核心期刊13篇;获省市各类教、科研奖励和荣誉26项,其中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长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论文24项;出版教材9部。
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九届一万余名毕业生,他们因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学院大部分毕业生就业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财务、税务、金融、证券、海关、工商、保险、国际贸易、电子商务、IT产业、营销、管理等工作,历年均有相当比例的毕业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或出国深造。学院每年都通过组织校内外实习及校园招聘月活动、在省内外联系多家就业合作单位等多种渠道,全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目前,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就业前景看好。
吉林财经大学长春财经学院办学条件日趋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社会声誉显著提高,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正全力朝着创办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高水平、应用型独立学院的目标加快发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竭诚欢迎有志青年来学院学习、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