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每人每月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具体调整为:
一、城市省级幼儿园
1、城市省级示范幼儿园由260元调整为400元,
2、省级一类幼儿园由220元调整为360元,
3、省级二类幼儿园由180元调整为320元,
4、省级三类幼儿园由160元调整为300元,
5、未上类园由100元调整为240元;
二、农村省级幼儿园
1、农村省级示范幼儿园由140元调整为160元,
2、省级一类幼儿园由120元调整为140元,
3、省级二类幼儿园由100元调整为120元,
4、省级三类幼儿园由80元调整为100元,
5、未上类园由60元调整为80元。
寄宿制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收费标准不调整。调整后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对低收入家庭幼儿以及孤儿、残疾幼儿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继续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减免。
特别提示:费用调整不涉及有定价权的张北县和怀来县。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的原因
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2016年调整制定的,目前在全省各市属偏低水平。由于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偏低,可用经费有限,特别是幼儿园自聘幼教人员工资明显低于在编幼教人员工资水平,导致幼教队伍不稳定,优秀幼教人员流失严重。同时,由于经费紧张,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导致幼儿保教设施投入不足,不利于幼教事业健康发展。
调整原则
立足我市实际,参照邻市标准,适当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