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保证人的债务,不得卸除本以支付的全部义务的规定。
2、 被保证人倘发生依法须强制出境情事,本人负协助有关机关将被保证人遣送出境并负担相关费用之责。
3、 第五十条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这种经济责任一直持续到被保证人成为公民,或工作十年,或离开美国。
5、 保证人必须具有一定经济条件并接受对被保证人的责任。
6、 被保证人之身分、与本人之关系及申请签证相关文件属实。
7、 被保证人入境后如有违反中华民国法令,妨害中华民国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本人负检举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