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论界及各国立法对其持不同态度。
2、法律规避究竟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独立的制度,还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
3、法律规避作为一个社会现象客观地在当代中国存在着。
4、目前由于立法缺位、金融创新和法律规避、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资金信托面临风险。
5、在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法律规避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
6、从性质上看,法律规避制度应属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
7、法律规避在国际私法中居于重要地位,研究法律规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8、性质决定效力,非法的行为才会产生违法的结果,对法律规避的效力应予以完全认可。
9、法律规避制度的意义在区际私法中仍然重要。
10、法律规避的存在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对于国家法权威的破坏、对法律价值理念的侵蚀和公民法律信仰的冲击都是不容小视的问题。
11、大陆法系国家则普遍认为理应禁止法律规避,体现出优先维护公平与秩序的价值取向。
12、第三章探讨了我国法律规避发生的原因。
13、法律规避在国际私法居于重要地位。
14、我国两岸四地法律差异很大,易于形成法律规避,而在现行立法体系中还没有正式的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
15、本文从以往局限的定义中摆脱出来,在相关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对我国当代法律规避重新作了界定。
16、在未来的统一区际冲突法的设计和制定中,我国应明文禁止区际法律规避。
17、当事人通过改变或创设连结点的方式以使其合同表面符合有“实际联系”的要求,被认为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