酎金[zhòu jīn] 酎金 酎金是汉时诸侯于宗庙祭祀时随同酎酒所献的黄金。 酎是一种自一月至八月分三次追加原料,反复酿成的优质酒。汉文帝时规定,每年八月在首都长安祭高祖庙献酎饮酎时,诸侯王和列侯都要按封国人口数献黄金助祭,每千口俸金四两,余数超过五百口的也是四两,由少府验收。酎金之制即由此产生。另外,在九真、交趾、日南等南方诸地有食邑者,以犀角、玳瑁、象牙、翡翠等代替黄金。诸侯献酎金时,皇帝亲临受金。所献黄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王削县,侯免国。汉武帝刘彻即曾藉检查献酎金不足为名,削弱和打击诸侯王及列侯势力。元鼎五年(前112年),由于列侯无人响应号召从军赴南越,到九月即藉酎金不如法夺去一百零六名列侯的爵位。丞相赵周也以知情不举的罪名下狱,被迫自杀。此后,也时见坐酎金失律免侯的记载。有关酎金的法令在西汉名为“酎金律”。
1、 武帝统治时的公元前112年,有106个诸侯因酎金的成色低劣被夺爵而沦为平民。
2、 皇帝会诸侯酎金庙中,以上计仪设九宾陪位也。
3、 而恐离鱼,我父王曾留下一尾,后来当作十年的酎金,抵给天雍王朝。
4、 不过他所说的酎金是何物,还需要回家向冯良材他们打听打听。
5、 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
6、 胜子贞,元狩六年封涿县陆城亭侯,坐酎金失侯,因家焉。
7、 正义史记表、韂青传及汉书表云韩说,元朔五年,从大将军有功,封龙櫦侯,以酎金坐免。
8、 汉代,除了向人民征收财产税、消费税,并通过专卖取得收入外,还让地方贡献和纳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