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刑[chī xíng] 笞刑 简介 【词语】笞刑 【读音】chī xíng 【词性】动词 笞刑,始于战国时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针对轻微犯罪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刑罚。汉景帝时期的《棰律》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实刑时中途不得换人,彻底固定下笞刑的刑具是竹板和长度厚度。这个是古代刑制改革的要点之一。
1、 可是泰拉,象你这样有知识的女人应该知道传统的笞刑必须是要在光屁股上施行的。
2、 较优越的温暖的外套袖口扩展笞刑密封。
3、 直到20世纪80年代,有些罪犯仍被处以笞刑。
4、 我想你需要一个传统风格的笞刑,我可以给你一个。
5、 他们留下的伤疤笞刑?收到的钱他掏.
6、 也许,是一个慷倾的奴隶或是被家长送交给当局的一名逆子要在这笞刑柱上受到管教。
7、 另外官僚还有一特权,即犯了流刑、徒刑时可以官当来换刑,杖刑、笞刑则可以支付铜钱来赎罪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