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人之利[yú rén zhī lì] 渔人:比喻第三者。比喻双方争执不下,两败俱伤,让第三者占了便宜。 明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第16卷:“他日可以在里头看景生情,得些渔人之利。”
1、楚弓楚得,我们两厂,可以竞争,但不能让外人得渔人之利。
2、师:对,置身事外,坐山观虎斗,以收渔人之利,是英国一贯的外交策略,但这一政策在20世纪初却被放弃,为什么?
3、你们二虎相争,两败俱伤,不是让别人坐收渔人之利吗?
4、“倘中邦人不自爱惜,自暴自弃,则鹬蚌相持,转为渔人之利,那时始悟兄弟不和外人欺,国人不和外邦欺,悔之晚矣。
5、我的目标是不满于杨,而因此而是为的举动,却也许被第三者收渔人之利,不劳而获。
6、楚弓楚得,我们公司内部各厂可以竞争创造效益,但不能让外人坐收渔人之利。
7、他们纵容日本侵略中国,自己“坐山观虎斗”,以待时机一到,就策动所谓太平洋调停会议,借收渔人之利。
8、总括而言,如果美军继续驻守阿富汗,并取得最后胜利,其他国家将享渔人之利。
9、一帮一会,皆非善良之辈,若能挑动双方残杀,你也于心无愧,纵然通天教袖手观虎斗,坐收渔人之利,于你又有何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