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之契[jīn lán zhī qì] 金:黄金。兰:香草。契:投合。指情投意合的朋友。也指结拜弟兄。 《周易 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1、人们对刘、关、张三人誓同生死的金兰之契,是极为赞颂的。
2、人们对刘、关、张三人誓同生死的金兰之契,是极力赞颂的。
3、抗战时,阎玉德又与国民党汲县县长介景福结金兰之契,介景福委阎玉德汲县常备大队长之职。
4、爰志同道合之心,完异姓金兰之契。
5、——这决定着交友的对象,是真正的金兰之契、良师益友,还是所谓的酒肉之徒、狐朋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