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妻再娶[tíng qī zài qǔ] 有妻并未离异,又与人正式结婚。 元·杨景贤《刘行首》第三折:“员外,你不回家来,原来在这里,做个停妻再娶妻。我和你见官去。”
1、那时赐婚到来,相公便可推却,说已经娶有正室,不敢停妻再娶作伤风败俗之事,又不敢辜负圣恩,将钦赐夫人为妾,上表辞婚,名正言顺,岂不是两全之策。
2、还有,杨某是有妻子的人,没有停妻再娶的想法。
3、话虽是这样说,我却是脱俗又还俗,停妻再娶妻了。
4、话便也是这等说,却只是我麻烦,停妻再娶妻了。
5、嘶!这小子可真不是个好东西啊,刚成亲半个月就想着停妻再娶,真有本座当年的风范啊!
6、只是,家丑不可外扬,他希望我不要将此事告知二位高堂,并容许他停妻再娶。
7、在他眼里,左光辉这人好大喜功,华而不实,干不成大事,尤其是家有糟糠,却还要停妻再娶,简直是活脱脱一个现代版的陈世美。
8、我是绝对不愿意当小妾的?想让我嫁给你也可以,除非你能停妻再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