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首页
扬州幼儿园
扬州小学
扬州中学
扬州职业中学
扬州大学
扬州培训机构
扬州教育局

扬州市沙口小学

浏览次数:7666次
  • 学校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46号
  • 学校电话:0514-8724759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公办区重点小学,沙口是古运河汇入长江的关口。沙口小学因地而名,始...
  • 教学规模:4分
  • 周边环境:4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5分
  • 师资力量:3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2分

学校介绍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公办区重点小学,沙口是古运河汇入长江的关口。沙口小学因地而名,始建于1948年,距今已有62年的历史。学校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自主强实力,以科研促发展,以创新铸特色”的管理思路,在现代教育技术方面、德育研究,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实验小学”、“江苏省模范学校”、“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江苏省电化教育实验学校”、“江苏省雏…

招生简章

扬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扬州市沙口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扬州市东关小学文昌分校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施井路;西至古运河;北至立新路沙口村部分村组;施井村东亚、西亚、小街、陈庄等;沙北一村、沙北二村;沙中一村;沙南一村;施井新村;施井小区;福泽苑;康复新村;武警医院;扬名苑;华东石油医院;武静花园;缺口河东小街、南段;立新路2—26;江南一品

  【招生原则】:

  房产、户籍和吃住地满一年

  小学入学仍然主要以“三一致”为准。即凭新生父母房产证、全家户口簿和长期吃住地等“三一致”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房产证、户籍和长期吃住地等“不完全一致”的小学新生,优先看房产,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妥善安排入学。

  【招生对象】: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今年各小学招收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违规者不予办理学籍。

  【报名资料】:

  1.全家户口簿;2.与户口簿同址的父母房产证;3.儿童计划免疫证;4.独生子女证。

  【入学流程】:

  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学校规定时间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未及时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妥善安排学校就读。务请家长按时带适龄儿童报名。

  凭新生父母房产证、全家户口簿和长期吃住地等“三一致”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房产证、户籍和长期吃住地等“不完全一致”的小学新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妥善安排入学。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扬上小学的,需持全家在本市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直接到公办施教学校或各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

  招生范围:

  (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施井路;西至古运河;北至立新路)

  江都路以东: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江都路;南至施井路,北至立新路

  江都路以西:东至江都路,西至古运河;南至施井路,北至立新路;

  (1)所含村组:以上范围内沙口村部分村组;施井村东亚、西亚、小街、陈庄等;

  (2)所含住宅区:沙北一村、沙北二村;沙中一村;沙南一村;施井新村;施井小区;福泽苑;康复新村;武警医院;扬名苑;华东石油医院;武静花园;缺口河东小街、南段;立新路2—26;江南一品

  2013年扬州市沙口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今年各小学招收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违规者不予办理学籍。

  二、招生时间

  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13年7月3日—6日。

  三、所需资料

  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资料(1、全家户口簿;2、与户口簿同址的父母房产证;3、儿童计划免疫证;4、独生子女证)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学校规定时间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未及时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妥善安排学校就读。务请家长按时带适龄儿童报名。

  四、就近入学依据

  凭新生父母房产证、全家户口簿和长期吃住地等“三一致”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房产证、户籍和长期吃住地等“不完全一致”的小学新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妥善安排入学。

收费介绍

收费标准:社会实践活动费 15元/生.学期注:1、收费标准中不含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生可另收住宿费100元,公寓式宿舍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 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2、 投诉电话:12358、873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