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3至6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的幼儿。小班:满三岁,中班:满四岁,大班:满五岁?
1、持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幼儿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相关部门颁发的《居住证》,并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明的,由教育局视各区域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温馨提示:
1、不让孩子带金钱或贵重物品来园,禁止幼儿佩带项链、耳环、胸针等,禁止孩子带零食和危险品入园,确保孩子的安全。
2、电话联系是家园沟通最为便捷的方式,如果您的电话有变动,请尽快告之本班老师。
3、若幼儿之间发生纠纷,家长应保持理性,交由老师处理、严禁家长出面恐吓、责骂、甚至殴打幼儿,否则将依据有关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