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小升初参考必备资料:2013年河北省
邢台市第十二中学招生信息
7月1日至7月7日,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办理新生报到手续,并核实新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家长(法定监护人)在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⑴市区户口的学生: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原件)、小学毕业证书。
学生与祖父(祖母或外祖父)长期同住,户口在一起的学生,户口需迁入一年以上;对城区规划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协议和回迁协议,按当前实际居住地办理入学手续。
⑵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居住证(一年以上)、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
⑶常住流动人口的子女: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居住证(一年以上)、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需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