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
厦门市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17〕8号)和《海沧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海教〔2017〕103号)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就我园2017年秋季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片区户籍或居住在本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未来海岸社区的适龄户籍幼儿;
2.贞庵村的适龄户籍幼儿;
3.北附小社区的适龄户籍幼儿;
4.京口岩小区、水云湾小区拆迁安置户;
5.禹州尊海、中骏天峰的适龄户籍幼儿。
二、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同等按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参加录取(含摇号录取规则)。
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
三、摇号规则
(1)未来之星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分园三个园区,实行统一划片招生,按照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生的具体录取园区,具体摇号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部门积极挖潜扩容,2017年秋季新增设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计划11月份投入使用。分园所属的总园片区内第一次摇号落选的对象,可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在第一次摇号结束后5日内到未来之星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分园的第二次摇号录取。(以总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报名方法
1.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卡、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且户口同册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3)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4)家长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登记后,幼儿园将安排教师入户家访,进行实际入住调查,若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报名资格。
(6)录取结果不受当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的影响,请家长不必提前排队。考虑到招生当日人员密集,请家长不必携带幼儿子女一同前来报名,以免发生意外。
2.招生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2017年7月30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2)地点:海沧区未来之星幼儿园蓝月湾分园(海沧区嵩屿中路35号北师大附校旁)
(3)电话:0592-6890673、0592-689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