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将公关员职业列为必须持专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业,即凡是要从事公共关系职业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获得国家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从此,公关员及其资格认证已经成为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中的组成部分。公共关系人员简称公关员,是指“专门从事组织机构公共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物的调查、咨询、策划和实施人员。”公关员分高、中、初三级可分别在企事业单位担任经理助理、公关部主任、公关员,同时也是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办公室及党政工作的最佳人员。厦门市公共关系协会为国家职业定格委员会公关专业委员会授权为"指定培训单位".成为目前全国已批20家定点培训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