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阴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本部招生信息
2013年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本部施教区
中山北路以东、人民中路步行街以北、高巷路接澄康桥以西、益健路以南,接健康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虹桥北路以西、暨阳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区域。
2013年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本部招生简章
一、登记时间: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天)二天。上午8 : 30—11 : 00,下午1 : 30—5 : 00。
二、新生年龄: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登记对象:
(1)2013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学校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2013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学校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2013年5月31日前,江阴市其他镇(街道)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并长期实际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工作。
(4)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四、登记地点:
上述第一、二、四项对象在城区相对应的施教区各学校;第三项对象在澄江街道教育科预登记(人民东路259号,澄江街道办事处大楼一楼112、113室)。
五、查验材料:
(1)城区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2)上述第三种对象须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3)新市民子女:户口簿、暂住证或房产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和澄江街道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三证”。
六、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2)新生户籍在城区,但户籍与父、母房产证不一致的,到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3)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持有多套房产证的,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4)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且长期共同居住,并无其他房产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其他房产证明,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5)新生父母无房产,但户口在施教区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房产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注册。
(6)新生户籍在城区,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其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居民的子女,由街道拆迁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到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也可到即将安置新房的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7)孩子父母是当年从军队转业,或市级引进人才,父母无房产,凭相关证明(转业证明、人才证明等)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8)新生户籍在其他镇(街道),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2010年5月31日前),并长期实际居住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自己经营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持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户口本等,到澄江街道教育科进行预登记,由街道教育委员会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妥善安置。
(9)新生户口挂靠在澄江街道的他人户籍上,父母户口、房产等均不在本辖区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到父母户口和长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注册。
(10)新市民子女新生,应在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计划生育、公安、劳动社保部门出具的验证材料即“三证”,到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澄江街道办理点:文定路107号市民服务中心内)。
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统筹安排。